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的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召开包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包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
拟于公告之日起30日后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1.经营者代表1名。
2.消费者代表:包头市主城区10名。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共4名。
4.市城管局工作人员2名,市司法局工作人员1名。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即居民和非居民,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由市发改委组织邀请。
听证会参加人需满足:包头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关心了解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情况。
四、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市发改委按报名次序选取。凡本市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人员均可报名。
五、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个,由市发改委组织邀请。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愿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期间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对听证事项的意见和理由)。
现场报名地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5A房间
电子邮箱:btfgwsfc@163.com
联系电话:0472-6135407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docx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