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规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包头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