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包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docx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包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