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135420)。
一、总体情况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阳光高效、便民利民、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8件,其中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0件,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条,专项规划11条;27项办理事项流程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信息165条;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信息1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清单信息11条;全市重大项目的实施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通过电子邮件、信件、当面申请、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的17件,33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流程。梳理调整了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持续对以市发改委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归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将我市“十三五”、“十二五”、“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归集上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出台,通过委门户网站履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程序,认真研究采纳各方面建议,进而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平台建设质量,优化专题版块功能、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完成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新增了“无障碍浏览”和“长者模式”两种服务界面,满足了特殊人群和老年人访问网站的需求,提升了网站的服务品质和水平;完善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增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和“建议提案办理”两个栏目,不断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委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由办理政务事项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领导小组每年底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继续加强委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大围绕发改委牵头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策图解、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增强可读性、生动性和公开效果,力求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全面、及时;不断增强网站的服务功能,调整、充实、规范网站栏目设置,使信息查询检索更加便利,充分发挥好运用好已有平台,探索利用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发改委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