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价格监审认定和政府投资项目中心
发布日期:2025-11-26 作者: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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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1.依据成本监审项目目录,承担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主要农畜产品和重要工业品的生产成本和收益调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价格成本调查任务。指导旗县区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

2.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申请,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承担旗县区价格认定机构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复核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指导旗县区的价格认定工作。

3.负责对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提供依据。

4.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西街赛罕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472-61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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