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作者:发改委    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阅读: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3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保护督查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包头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26日。

联系电话:0742-6135602

邮寄地址:包头市乌拉特大街240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验收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表

单位: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节能验收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内蒙古新特硅材料一期10万吨高纯多晶硅等8个项目未经节能验收均已投产,涉及能耗指标391.34万吨标准煤。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超能耗指标用能,其中固阳义正诚碳素有限公司25万吨/年碳素项目2021年和2023年综合能耗分别超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值2.13倍、4.15倍。包头市为内蒙古豪安科技有限公司分配了1.1万吨标准煤的能耗指标,该企业2023年实际能耗达到1.97万吨标准煤,超能耗控制目标79%。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各旗县区委、政府,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上报完成情况

4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

核查情况

涉及已投产未验收的8个项目,4家企业超能耗指标用能情况,1家企业超能耗指标控制用能情况,均已完成整改措施,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详细了解企业未完成验收工作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困难,与企业共同分析问题,指导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且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核查完成情况

截止2025年4月29日涉及节能验收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核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