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2-10 作者: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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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社区是城市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有利于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100号)等要求,包头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结合本地社区分布、人口结构特点,联合印发《包头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目标

着力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不足、功能单一、运营可持续性弱等痛点,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内容,涵盖总则、规划选址、建设方式、建设规模、服务功能场景设置、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管理责任,为全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参考。

(一)总则。主要阐明编制依据及适用条件。

(二)规划选址。主要阐明用地选址和规划布局。

(三)建设方式及规模。主要阐明建设形式、空间规模及建设标准。

(四)服务功能场景设置。主要阐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的各个服务功能场景设置和要求。

(五)运营管理。主要阐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主要采取的模式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选择运营商、服务项目、设立财务管理等制度等要求。

(六)服务质量保障。主要阐明服务品牌培养、质量监督、评估改进和人才培养等。

(七)安全保障措施。主要阐明社区开展相关服务安全保障等管理要求。

(八)管理责任。主要阐明市、区(县)、街道及运营商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探索“运营商等级评定制度”。

(九)附则。明确运营管理办法的有效时限及解释权限。

文件:关于印发《包头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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