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包头市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工作,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9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草拟了《包头市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
电子邮箱:btfgwsfc@163.com
联系电话:0472-6135407
附件:《包头市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