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包头火车站站前交通优化工作,缓解火车站站前道路交通拥堵,提高车位流转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价费字〔2021〕1067号)等规定,结合包头火车站实际,我委草拟了《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
电子邮箱:btfgwsfc@163.com
联系电话:0472-6135407
附件: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