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基铸魂,深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突出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会议、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全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主题学习12次,系统研学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33部。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筑牢法治建设根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审议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聚焦批示指示精神,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发改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价格监管等核心职能,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切实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具体实践。
(二)扛责领航,贯彻落实依法治市系统工作
锚定法治机关建设总目标,对标《包头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照“八五”普法收官要求,认真部署各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任务有序落地。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边界,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包头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履行法定程序,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监督等程序,扎实开展定期清理工作,本年度市级规范性文件保留有效3件,委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有效7件、废止1件。开展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发改领域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旗县区和委内相关科室开展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核查工作,梳理汇总特殊环节保留事项。
(三)聚力攻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压茬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持续巩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转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印发《关于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程序及分工有关事项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压实能源领域招标投标监督责任,优化招标投标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推动群众身边具体事实专项行动,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行政执法系列重要论述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关于规范执法的部署要求,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规范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行为,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同步衔接“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要求,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按时完成年度行动计划总结报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规范用权,从严抓实依法行政关键环节
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严格审查增量文件,认真清理存量文件,同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调研,4月24日,接待自治区发改委法规处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座谈调研,组织旗县区发改委、各相关业务科室及企业深入讨论研究,为建立完善发改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提供意见建议。精准破解法务实践难题,统筹法律顾问及责任科室形成工作合力,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开展案件答辩、应诉等工作,协调化解临聘人员劳动纠纷案件3件,上会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件,推动1件行政诉讼案件实现撤诉化解,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法治风险。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粮食领域方面,积极开展全市政策性粮油收储企业的库存粮油数量情况、库存粮油质量情况、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情况、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情况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开展检查13次,发现各类问题25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能源领域方面,积极组织第三方对能源开发、电力基础设施、油气长输管道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共开展安全检查18次,检查企业、项目37个,发现问题隐患444个,实现了安全检查全覆盖,相关问题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名。健全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参谋助手作用,落实《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217次、提供法律意见32次。
(五)守底护民,纵深推进法治宣传服务体系
深化分层分类普法宣传,构建“干部学法+社会普法”双向发力格局。干部层面,发放《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市网络培训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依托“发改智汇·大讲堂”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向市县两级发改干部培训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社会层面,编制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紧扣宪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参与《行风热线》广播互动,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聚焦行业主管领域,开展“靶向式”法治赋能培训。粮食流通领域组织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政策性粮油收储企业,通过内蒙古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平台专题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与储备问责》等核心法规;能源领域组织旗县区发改委及相关企业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法》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学习质效亟待提升
学习体系不够系统全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钻研不够深入,对高频适用的法律法规缺乏体系化研读,多以集中领学、文件传达等传统方式开展,缺乏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深度学习形式。
(二)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执法人员总量不足,力量配备薄弱且不均匀。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现有执法人员缺乏主管领域专业知识储备与规范化法律实务培训,业务能力和执法素质提升进度滞后于执法工作发展需求。同时,信息化接受度较低,数字化执法手段运用不足,不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普法宣传实效不佳,形式内容缺乏创新
宣传形式相对固化,仍以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节点性集中宣传为主,多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缺乏互动性与吸引力。宣传载体相对单一,在新媒体、新平台的运用上存在明显缺位,未能有效借助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推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缺乏开展“靶向式”“精准化”宣传。宣传内容相对简单,多偏重于法律法规条文的简单解读,缺乏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的案例化、通俗化阐释,难以真正实现入脑入心,未能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企业依法经营中的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全面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持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常态化学习范畴,切实把法治思维融入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进落实的各环节、全过程。从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全面提升执法能力,聚焦法律知识、执法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关键环节强化培训,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模式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细化宣传内容,打破节点集中宣传模式,重点运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精准推送紧扣发改业务实际的法治内容,增强内容实用性。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