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
价格联动机制》《包头市非居民用管道
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包发改价费字〔2025〕738号
各旗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完善我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经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包头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包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下一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开始时执行,请各旗县区结合辖区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包头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doc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