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用电情况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4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78.6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2.94%。其中工业用电量73.8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3.8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89%。净输入电量14.6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59%;最大网供负荷820万千瓦,平均网供负荷758万千瓦。
1-4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30.9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9.81%,其中工业用电量308.5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0.8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21%。净输入电量65.5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79%。
(二)按产业分用电情况
4月份,第一产业用电1308万千瓦时,同比降低6.9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17%。第二产业用电73.8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3.8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93%。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晶硅产业)用电量18.0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1.3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3.01%;电解铝行业用电量32.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1.42%;钢铁行业用电量7.8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4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97%。第三产业用电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6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7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6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23%。
1-4月,第一产业用电6092万千瓦时,同比降低6.4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18%。第二产业用电308.6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0.8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26%。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晶硅产业)用电量75.8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6.6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2.91%;电解铝行业用电量130.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9.41%;钢铁行业用电量33.8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4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0.23%。第三产业用电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8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8.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69%。
二、地区发电情况
(一)装机情况
截至2026年4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2380.43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0.8万千瓦)。火电装机1105.97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46.46%),其中公用电厂装机691万千瓦、自备电厂装机414.9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1274.46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53.54%),其中风电装机884.89万千瓦、光伏装机385.9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6万千瓦。
(二)发电情况
4月份,全市发电量6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1.8%。其中,火电发电量41.62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65.03%)、同比降低14.2%。公用电厂发电量19.7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2.3%;自备电厂发电量21.8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79%。新能源发电量22.38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34.97%)、同比降低6.97%;风电发电量17.6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6.56%;光伏发电量4.6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02%;生物质能发电量0.1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56%。火电发电量﹕新能源发电量为1.86﹕1。
1-4月,全市累计发电量265.4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6.87%。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186.66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15%。公用电厂发电量99.7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7.31%;自备电厂发电量86.9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66%。新能源累计发电量78.83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29.7%)、同比降低3.71%;风电发电量61.7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73%,光伏发电量16.5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54%;生物质能发电量0.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4%。火电发电量﹕新能源发电量为2.37﹕1。
三、储能电站运行情况
截至2026年4月底,全市储能电站并网装机185.8万千瓦。其中电网侧独立储能装机150万千瓦,新能源配套储能装机35.8万千瓦。
4月份,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自充电1.28亿千瓦时,自放电1.15亿千瓦时;电网调用充电1518万千瓦时,放电1371万千瓦时。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站自充电1264万千瓦时,自放电1096万千瓦时;电网调用充电15万千瓦时,电网调用放电6万千瓦时。
1-4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自充电7.76亿千瓦时,自放电7.35亿千瓦时;电网调用充电1.21亿千瓦时,放电1.11亿千瓦时。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站自充电4000万千瓦时,自放电3453万千瓦时;电网调用充电314万千瓦时,放电286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