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精神,包头市行政审和政务批服务局、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合力攻坚,共同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高质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自2022年11月14日起,原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9件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包头市行政审和政务批服务局。
两家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划转工作对接会,就事项清单、人员划转、明确职责、优化服务、减证便民等内容进行沟通商讨,构建审管街接新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提供了划转事项政策依据及工作流程,设置划转过渡期,并协助做高效的工作格局,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共同签署了《包头市审批服务局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确保审批速度与质量不降低,过渡期结束后“审批工作不中断、服务水平不打折”。
为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协同,印发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划转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共享协同的通知》,要求及时将划转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信息的最新变动情况推送至市审批服务局,并积极配合现场勘验、技术审查等工作,为依法审批提供基础支撑。出台《包头市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方案》,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绝不允许推卸责任、出现监管空白。
目前,两家单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顺利,首批划转事项已完成,正在开展第二批事项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