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包社信办发[2023]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快速度、更高标准落实包头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后半段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最新工作要求,市信用办研究制定了《包头市2 02 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请各旗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于每月28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送至市信用办(btxybgs@163.com),并提供电子版。
附件:《包头市2 02 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