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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 融资的通知
2022年12月06日 来源: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栏:包头政策法规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精神,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2〕90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9〕855号)和《包头市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加快推进“信易贷”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发改财金字〔2022〕503号)要求,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现就深入开展我市“信易贷”工作,全面做好金融机构入驻、融资产品发布以及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包头站(以下简称:包头市“信易贷”平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有效抓手,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国家已将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平台情况以及开展“信易贷”工作的情况,作为一级指标纳入了国家对地方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同时也是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级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快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信易贷”平台介绍

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已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实现对接,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为支撑,以信用为核心要素,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形成覆盖全国、兼容地方、涵盖多种融资服务模式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中小企业入驻平台优势

(一)多渠道资金覆盖。涵盖银行(包括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等)、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

(二)信用服务。综合政府部门信用大数据和市场数据,通过联合建模形成全覆盖、标准化、动态化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金融机构提供授信参考和信用服务。

(三)政府扶持政策配套。通过引入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信贷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应急周转资金等),建立多层次风险缓释机制。

四、入驻企业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合资(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可入驻“信易贷”平台。

五、工作重点

(一)金融机构入驻和融资产品发布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市金融办组织未入驻平台的金融机构抓紧时间填报信息(附件1),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组织已入驻的金融机构积极在平台内推介发布更多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力度。

(二)企业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组织企业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通过“企业注册”端口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发布融资需求(入驻流程见附件2)。

六、工作步骤

(一)2022年12月15日前,组织开展全市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培训会议。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各旗县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辖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引导企业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工作。

(四)2022年12月31日后,根据入驻平台实名认证情况对各旗县区各部门进行考核。 

(五)2022年之后,要继续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持续推进我市“信易贷”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推广宣传力度,促进银企对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企业在“信易贷”平台注册,助推融资精准对接。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信用网站、信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渠道,对“信易贷”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适时举办专题宣传宣讲活动,不断扩大“信易贷”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示范引领,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正确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市金融办等部门要持续举办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建立和畅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渠道。

(二)强化产品创新,拓展融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职责,创新开发和大力推广“信易贷”产品,不断加大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依托包头市“信易贷”平台投放“信易贷”产品,开展线上对接放贷业务,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给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予以定制化的融资贷款服务,拓展“信易贷”产品服务内容。各金融机构每月1日前及时将线上、线下发放信用贷款情况(附件3)上报至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由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汇总后报市信用办。

(三)加大指导力度,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入驻任务,市信用办每月1日前统计汇总各旗县区入驻包头市“信易贷”平台中小微企业数量和发布融资需求数量,并将银行机构入驻情况和企业入驻情况纳入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包头市银保监分局将对符合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的“信易贷”业务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监管评价,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 1.包头市“信易贷”平台金融机构入驻申请表

       2.包头市“信易贷”平台企业实名认证流程

       3.包头市“信易贷”平台金融服务情况表

(联系人:武文慧,联系电话:5621424,邮箱:btxybgs@163.com)


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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