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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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号码: | 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证件号码: |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7月0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53份,金额18313.32万元,税额1701.00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95份,金额10760.89万元,税额1829.00万元。 |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685.80万元的行政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案件详细描述: | |||
惩戒机构: | 市国家税务局 |
主办单位:包头市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